陈梅珍终见钦差大臣,十五载命案能否见天求见证


(2013/10/2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傍晚,替夫追凶15年的福建省福清市冤妇陈梅珍得知消息,说北京巡视组人员入住在福州市西湖贵宾楼15层。于是今天一大早,陈梅珍在女儿的陪同下,坐车前往福州,决定去碰碰运气。

1998年7月17日下午十四点,一群人冲进福建省福清市阳光大酒店韵豪舞厅,抽出准备好的砍刀向舞厅承包经营者薛本福疯狂砍杀,导致薛本福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薛本福被砍杀的原因是其跳舞跳的好,教当地土豪的妻子跳舞引起妒忌而被杀害。薛本福遇害后留下一对未成年儿女,由陈梅珍辛苦抚养成人。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却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而且司法机关多次玩“捉放曹”游戏,至今没有给罪犯定罪判刑。

大约到9点多钟,陈梅珍母女到达西湖贵宾楼,一同到达的还有福清、漳浦的几位访民。
陈梅珍的女儿说:一到贵宾楼,我们几个就直奔15层,但是服务员却百般推托,告知我们北京巡视组的人不在这里住宿,但我们坚信巡视组的人一定就住在贵宾楼15层。

经过一番僵持,服务员终于无计可施,找来了编号为130399,110782,110200,103564的四位民警。在了解完我们的情况后,其中一位民警打电话请示了上级,说中央来的领导愿意接待我们,几位民警便将我们带到贵宾楼4层的会议室内等待。

大约过了10分钟左右,门口进来了两男一女,女的先介绍了一下自己,说她是从北京来的,是督导组的人员,姓江,没有带工作证,但请大家一定信任。还有两个男的,一个是省政府人员,一个是省信访局人员。今天到场的信访人员都对中央督导组的人员一一说明了自己的冤情和前来信访的目的。督导组的江专员也都耐心听完陈述,并接收了大家的信访材料,告知我们她一定会向上级汇报。

大概快12点时,中央督导组的专员连同其它工作人员把我们几个信访人送到1楼,由省信访局人员打电话和我们各自镇政府的领导联系,叫他们安排在西湖贵宾楼接待我们吃饭,然后回家。

直至下午14点钟,福清市玉屏街道的工作人员才到达贵宾楼,但他们并没按要求领我们去吃饭,而是强行将我们推上面包车,带离现场,开往福清。

不知道今天接待我们的人员是否当地政府部门的人冒充的,如果是真的,希望请广大群众共同见证,中央督导组人员到底是否会尽到职责,还我们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

陈梅珍电话:1537591106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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