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1)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6月30日,中共北京市党代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会议中心举行。可能考虑到党国制造的冤民太多,也考虑为了体现党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宗旨,故在党代会的会场外专门设置了接待室。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的住房权利捍卫者、已经被断水、断电、断路3年多的张淑凤,满怀对党的信任与期待,到北京市党代会接待处反映自己被非法逼迁的情况,希望党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制止顺义区政府的违法行为。
当张淑凤递交了反映情况当材料,正满怀希望准备回家时,被急匆匆赶到的仁和镇派出所肖副所长等人强行拉上警车殴打,导致腰部严重受伤、并落下后遗症。由于张淑凤受伤严重,派出所为了掩盖自己的暴力行为,以“扰乱党代会秩序”为由,对其行政拘留10天,直到张淑凤的外伤肿胀基本消失后才放其回家。
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张淑凤将顺义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这本是一起连三岁小孩都能够查明的事实,只需要到党代会会场的接待处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就能够得出是公安滥用职权殴打张淑凤,还是张淑凤确有扰乱党代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是出于为了维护公安老大哥的威信,一审法院拒绝了张淑凤要求调取现场监控录像这一合情合理的申请,理所当然地作出驳回诉讼请求地枉法裁判。
不服一审枉判的张淑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9月15 日,张淑凤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开庭传票,而传票上载明的开庭时间居然是2013年9月13日,也就是张淑凤在开庭结束两天后才收到开庭传票。见法院如此穿越,张淑凤立即按传票上的联系电话与书记员高欢联系,高欢表示应该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重新邮寄传票,。
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经传唤两次拒不到庭到,可以作撤诉处理。张淑凤并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到情况,错过开庭时间完全是法院寄出传票(经查是9月9日)时间太紧与邮局投递延误所致,法院理应重新确定开庭时间。但到2013年9月29日,张淑凤突然收到二中院维持原判到判决。这一次邮寄判决书,法院没有太紧,邮局也没有延迟,双方可谓是配合默契。
然而百密一疏,开庭玩穿越玩到有点过火,居然将被告顺义区公安分局张冠李戴成为朝阳区公安分局,只能再出一个裁定书,将朝阳区公安分局更正玩顺义区公安分局,就这样还是把朝阳区与顺义区的区字给掉了。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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