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三十八)

自从2009年我们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也加入了热火朝天的囤地卖地热潮中,我们村有一部分村民因不知国家征地补偿政策而草草签字。

我因政府违反国务院国发【2004】28号文件第十四条“在征地报批前,要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听证”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6】100号)文件第四条“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的规定”而拒绝签字。至此,我耕种权利遭到地方政府百般刁难,农作物被多次破坏,农田灌溉设施被毁,四周开挖壕沟,还在我农田旁边堆土堆成了小山丘,使机械无法下地耕种。我多次要求原村委书记给我上水插秧种植水稻,村书记万般无奈最后答应给我买米补贴每人每年850元,然后让我去种植一些芝麻、红豆之类的旱作为。

去年我们村新来了一个书记,以前在镇农办做主任的,我想农办主任当书记应该对土地征收方面比较懂行吧!不料新书记上任后,我看到推土机在我附近的田块推草,就立刻通知新书记把我的土地留下,我里面有农作物,新书记也信誓旦旦的答应我一定留下我的农作物,可最终还是把我的农作物在开花季节用推土机夷为平地了,最后新书记答应给我青苗补偿费,按照锡山区国土局规定青苗补偿费是一年1800元一亩(两季),我们村补偿给我的是500元一亩,2.5亩农田也缩水成了2.3亩。难道政府非要强迫我们抛荒吗?

按照国发【2004】28号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征地实施监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我因此跟新书记交涉,他竟然振振有词的说:你已经拿了850元一年就要把土地交出来。我要他出示该条款文件,他说:“这是按照无锡市锡山区的有关文件办的,如果我做错了你就去起诉,具体那个文件不能给你看的。”他知道现在是官官相护的时代,我们曾经到过锡山区纪委实名举报锡北镇的土地乱像,得到的答复是政府行为他们无权过问,这充分说明了在我们无锡市锡山区的乱征地的事实。在全国属于发达地区的苏南鱼米之乡无锡,土地被强征、百姓得不到一分钱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金,连青苗费都要被克扣。怪不得有消息称,滨湖区区委书记朱谓平交代出几十套房产的来源有一部分是土地征收款。

在此我恳请习近平主席,有一天我土地被强征了,到中南海向你申冤,请你遵照你所说的反腐倡廉宪政梦来实施,不要让老百姓再生活在强征、强拆的噩梦中!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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