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金娣(我)是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居民,因2008年11月我们一家四口赖以为生的、位于陆家嘴金融区黄金地段的饭店被当地政府野蛮强拆至今已有5年了,从那时起,全家的生活就没了着落。朱金娣(我)因一直坚持依法维权,受得了地方政府的打压,包括人身侮辱,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我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坚信法律是公正的,就认一个死理——我们一家没有违法犯罪,宪法赋予公民的居住权和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强拆违法,把抢我们的商铺还给我们。
2009年“两会”期间,我因私事(并没有上访)和儿子沈佳君去北京,结果被浦东新区政府人员遇见并强制(非法)从北京带回上海,后被浦东新区梅园派出所干警带到该派出所做笔录,致使我儿子沈佳君诱发忧郁症,之后性情大变,产生自闭,不与外界来往。2012年4月的某一天,忧郁成疾的儿子突发精神分裂,打人并将家里的财物大量损毁,经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使得我们悲惨的一家雪上添霜。巨额的医药费无法承受,我无数次向当地街道的求助都以失败告终,他们互相推诿,而我儿子的病情却越加严重。
2013年10月2日,我女儿回家看我,结果被我儿子打伤,差一点出人命。我们报了110,在接警公安的阻止下避免了一场亲情间的悲剧。
2013年10月8日,我去街道要求落实安置补偿问题,陆家嘴街道党工委王奇为副书记接待了我,约我10月10日去浦东新区信访办7号窗口解决问题。我于10日一早应约去到区信访办,被告知不能进去,于是我返回陆家嘴街道找王书记,他不在,又是开会,又是失约。
后来由街道信访办李主任带我去区信访办商谈,由区拆迁管理所管理人员方某和街道信访办李主任与我商谈,让我觉的政府对我没诚意,如同儿戏,难道区政府的拆迁管理所是与开发商一伙的?拆迁管理所的主体资格如何定位?双方的商谈不像是商谈,对方拆迁管理人员武断强势的吐出“一口价”要求我接受他的180万。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算出来的?就按本市的偏远地段商铺的价格来说也不止这个数目。我当即表示不能接受这一政府的霸王条款。于是他们不耐烦了,说当地政府不讲法律的,他们可以拖垮我。我说现在没解决安置补偿问题之前是否能够借钱给我为儿子治病?他们回绝了。
现在我再一次恳求杨雄市长关注我一家人的悲惨遭遇,暂借我二十万元帮助我度过难关!
上海浦东市民朱金娣
朱金娣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波路585弄11号101室
联系电话:130421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