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国庆日在新华门割颈自杀的黑龙江访民张丽双现状



2013/10/6)权利运动发布:
2013
101日中午十二时,黑龙江桦南县未婚女子张丽双身穿“上访遭扒衣……一家七口被判刑……万古奇冤”的色状衣,在新华门正门口警戒线内,实施割颈自杀。

据了解,当张丽双用刀片往脖子上一割,顿时血流如注,两名武警立即将其手中刀片抢下,并紧急包扎伤口,后送往北大医院进行抢救。由于当时没有找到血缘伤口无法缝合,医生就用胶带粘合上,医生告知有生命危险需留院观察,但被赶到的桦南政府官员强制押回桦南人民医院急救室。一周过去了,桦南人民医院依然没有对张丽双颈部长6厘米、深1厘米的伤口进行缝合,每天只是一组消炎针。

一个未婚女子为何要在党国的国庆日到党国的政治心脏割颈自杀?张丽双于201381日给中央领导、却至今如石沉大海的“控告书”将为你揭开党国触目惊心的腐败与暴力的真相。

依法上访全家七人遭判刑之《控告书》

中共中央领导您好:
我叫张丽双,是黑龙江省桦南县梨树乡红升村村民,身份证号码:230822198301300367,我现实名向国家控告桦南县邮政局、人民信访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5个部门。
事实与理由
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批评、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2013526日因弟媳迟蕊被原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邮政局副局长白雪霜恶意打击报复,调离工作而上访。

迟蕊连续8年在桦南县邮政局工作,一直任劳任怨,表现积极,20131月被评为佳木斯市“先进生产工作者”。20134月迟蕊因长期接触电脑键盘,有几天手指出现爆皮,被支行长告知:你先回家休息几天,等手指好了再上班。但是回家后,就再没收到上班通知,迟蕊找到支行长,被告知副局长白雪霜已将你停职,等候处理。于是迟蕊又找到白雪霜,得到的答复是,手指爆皮不能在储蓄呆着了,万般无奈我们经过多方托人疏通关系,最后白雪霜在酒桌上明确告诉我弟弟张少男:迟蕊回原单位上班可以,你必须叫你家亲戚张红琴来和我说,否则谁都不好使。

对于白雪霜和张红琴的矛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白雪霜利用手中的职权,对迟蕊无故恶意打击报复,停止工作的事,我们家人非常气愤和不满,随后我们再次向一把手正局长孙权反映,可官官相护,依然得不到解决。

2013526日我到北京上访,希望通过向中央反映此事能得到合理解决,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但遭到桦南县驻京办工作人员杨帆和社会流氓的残害。2013526日下午4点左右,杨帆伙同两名社会流氓来到马家楼将我强行抬出,面对凶蛮无赖的流氓,我只有求助旁人打110,当时马家楼处于屏蔽状态,打不通,于是我多次用头撞墙表示抗议,杨帆当众扬言:只要不死,今天就抬出去!下令两名社会流氓抬走。三人将我强行抬出马家楼,塞入一辆面包车内,并且当众抢下我的手机和包,杨帆离去。

两名社会流氓将车行驶不远,又将我拖出,重新塞入另一辆车号为京N99T37的车内,此时又来一男一女,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强行搜查我的包和身体部位,面对这种违法行为,我理所当然拒绝,其中一名50多岁的男子怒骂我:你一个臭上访的,别给脸不要脸,别装B,你会好过点。我依然不从,男子便命令其他人过来将我按倒,用脚猛揣我腿部(伤疤依然还在),强行扯碎我白色T恤,并且扒去,后又将我腰带和外裤强行脱去,光天化日我一个未婚女子在三个陌生流氓面前身上仅剩下贴身内裤和胸罩,可他们对我的残害并没有停止,另外一女子流氓,当三个男子流氓的面,对我胸部强行搜查,最惨灭人性的是,当时我生理特殊时期,连卫生巾都不让我更换,一路整整25小时,这些暴力劫持维权访民的犯罪分子都没让我吃饭。

2013527日下午512分,当押送的车行驶到我们桦南县公安局时,我看见路边有我家人时,我拼命大声高呼:我被绑架了!快来救我!此时正在路边说话的妈妈、大姐、弟弟、弟媳急忙向我跑来,于是车内的4名黑社会暴力犯罪嫌疑人惊慌下车后快速逃进桦南县公安局大门内。弟弟张少男急忙堵住车门将惊慌失措的女罪犯控制在车内,为了阻止车辆逃离,等待揭开他们的犯罪证据,我不顾身上仅剩内裤和胸罩,毅然爬下车,躺在车轮下!并且拨打110报警。一会桦南县公安局副局长许长君来到案发现场,询问事情情况,姐姐张丽艳告诉许长君局长:小妹张丽双在北京上访被扒光衣服暴力绑架。许长君回答:这事情不归公安局管,你们打110吧!几分钟后,110警察来到案发现场后,直接走向局长许长君,整整一个多小时,对被害人我张丽双及其家人不管不问,任由犯罪女子坐在车内,手里捧着我的包,当时围观群众已近万人,由于我受害人张丽双和家人多次向公安局长许长君问责和要求公开取证立案,及数万民众强烈要求“打开车门,还张丽双衣服!

许长君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又迅速关上,生怕桦南县政府的暴行公布于众。我见状,不顾身上仅剩内裤和胸罩,急忙上前抓住局长,要求拉开车门公示犯罪证据,公安局长许长君不但不依法履行职责,取证惩治罪犯,还连忙拨打电话,调来大批特警,急拉警戒线阻止我和家人和数万民众的要求公开取证、立案的要求。

面对公安局的违法行为,我及其家人不顾危险多次去拉扯警戒线要求现场取证,我二姐张丽艳和母亲王振荣遭到殴打及拖倒,造成母亲王振荣右脚骨折!此时公安局不顾受害人和数万民众的反对,公然下令特警,强行保护犯罪嫌疑人离开现场,躲进桦南县公安局,面对公然保护罪犯的公安,我忍无可忍,起身砸烂犯罪车辆的玻璃,此时警察却过来要打我,为了不再次被伤害,我脱下身上仅剩的内衣,保护自己,姐姐张丽艳无奈在车里拿出被犯罪嫌疑人控制的包,当众展示罪证,弟媳用手机拍下了我身上被打的伤疤(后被公安局扣留手机,并删除录像),我如此惨烈的遭遇,得到了数万民众的支持和声援:张丽双,不要怕,我们陪你到天亮,必须让桦南县政府给你一个说法!我们要求王君清书记出来解决!有些人却遭到特警的辱骂和驱赶。

此时已到晚上9点多,整个事情持续了4个多小时后,桦南县公安局长马平飞出现了,当着数万民众的面对我说:张丽双,我是马平飞,我先将你送往医院治疗!你放心,黑车,黑人一个都跑不掉,我一定还你公道!并且归还了我被犯罪分子抢走的手机!还亲自把我抱上车,并吩咐两名副局长带着3000元钱,将我和母亲送往桦南县人民医院进行医治。

第二天,桦南政府托李贵成、于世龙二人来到病房,对我和母亲说:县领导让我转告你们,事情已经发生了,给你们一点钱,你们可不可就不告了?遭到我拒绝。

第三天(530日)晚上9点,桦南县公安局16名特警冲进病房,将我和右脚打着石膏的母亲,还有二姐带上黑头套,不准我和母亲穿上裤子,强行将我们抬上警车,分别送入不同的派出所和特警大队,整个过程公安特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大姐张丽红也被抓进派出所,弟弟张少男和迟蕊被警察以电话通知以“了解情况”为名,进入派出所被抓。

62日,二姐夫崔文峰也被以“了解情况”通知到派出所,后告知他也犯罪了,我们六人在公安局被审讯一夜,遭到了辱骂和殴打,其中一名警察对我母亲骂道:你们家不是他妈的能讹吗!这回可劲的讹吧!我们政府和公安局有的是钱!

警察王佳力因不满我弟弟张少男说出实事,用力扇了张少男一个耳光并骂道
:我们都已经调查过了,你们家也没什么后台!还这么能装B。询问我的警察威协我:张丽双你一家七口人的命运就掌握在你手里,你现在要是认罪他们就可以回家!至于你怎么处理就看你明天是用什么态度和马局谈了,如果不认罪后果你知道的。我说我没罪,是他们从北京绑架我,我报案又没人管我维权。张永峰回答道:北京的事我们不谈,就说公安局门前的事。我说:干嘛不说北京的事,如果没有那些流氓把我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公安局又没人管的话,我会那儿维权吗?张永峰说上指下派,你就只能说公安局门前的事,我说那我无话可说,他们再一次拿家人威胁我,并且记录的都不是我说的原话。

在特警大队他们给我带手铐和脚镣,我要求上卫生间方便时,两个男警察将我带入卫生间强行脱我裤子,并且一边一个抓着我的手,不顾男女之别看着我小便,面对如此下流没有人性的公安,叫我一个未婚女子有何面目活下去!

第二天531日,桦南县公安局将我们姐妹三人送往佳木斯第一看守所,一路给我带着刑具,弟弟张少男关到桦南县看守所,母亲、弟媳和二姐夫被桦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抓后的第9天、即68日,在此之前我们没有接到告知和批捕的情况下,桦南县检查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我一家7人起诉,桦南检查院和公安局公开颠倒黑白违反程序,扭曲事实,迫害我们一家7口的事情,我无法忍受,桦南政府太黑暗了,如此残害真的让我无法面对社会,面对生活,面对亲人!在看守所多次想结束生命,我用头拼命的撞墙,却被看守所给我强行带上一副十五斤的脚镣整整锁着四天。

201372日,桦南县法院以涉及到个人隐私为由秘密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不准家人进入,不许旁听,开庭后又把我送到佳木斯市大学附属医院看病,经专家会诊后说我是血管性头痛,然后又说他们领导把我取保回家了.回家后我得知,85岁高龄的姥姥因听到这个噩耗后无法承受,离开人世。老人用毅力等了我人11天,都没能见到我们姐弟4人最后一面,从此永远的阴阳两隔。

2013718日,我被叫到桦南县法院,并收到一份颠倒黑白的法律判决书,我和家人被桦南县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决:张丽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二姐张丽艳有期徒26个月,缓刑4年,大姐张丽红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弟弟张少男有期徒刑一看6个月,缓刑2年,弟媳迟蕊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二姐夫崔文民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母亲王振荣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2年。面对法院的枉法判决,我大声控诉道枉法判决!可是法官却轻蔑一笑威胁道:张丽双,你姐姐、弟弟、还都没有出来,你要想好!万般无奈,我只有被迫在上诉书上签下“不上诉”三个字。

最可笑的是,桦南县司法局他们告诉我,缓刑手续其中有一条规定,罪犯本人要找个公务员给自己做担保。我说我找不到,他们就告诉我,让我全家六名罪犯联名担保我,罪犯=担保人,我还没听说过,这是桦南的法律吗?他们不准我离开桦南县进京上访!否则网上通辑,抓住收监!

根据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凌驾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并指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办案公平透明,不可暗箱操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桦南县政府、公安、检察院、法院不但不认真履行职责,反而包庇纵容、保护腐败官员和真正的罪犯,公开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迫害无辜百姓,公开践踏法律、公开对抗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诉求:
要求归还弟媳迟蕊拍摄的整个事件的所有视频;
公示公安局门口监控录像整个事件过程;
在媒体关注的情况下重新公开审理,恢复名誉;
依法追究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责任人与责任单位对控告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给予赔偿。

控诉人:张丽双
2013
8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