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倪坤住房权利的上诉案,将于2013年10月9日(今天)下午十四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龙爪树法庭公开审理。
纵观整个案件,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北京鑫鸿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成年少年倪坤进行补偿安置,14岁的倪坤,打小父母离异,(母亲靠打零工生活,母子二人生活极其艰难)。
父亲因为癌症病逝于2010年12月,倪坤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年近30岁,他们的户口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小郭庄,原户口本上只有父子三人。父亲留下公房一间18平方米,自住私房40多平方米,因为倪坤的母亲为外地农村户口,考虑到倪坤尚小不能承租公房,哥哥和母亲商量,公房由哥哥继承、自住私房由弟弟倪坤继承(一审审理中倪迪已出庭证明)。
2010年11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轨道交通工程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及丰台区人民政府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在致地铁14号线工程被拆迁居民一封信中,告知该处将进行拆迁。倪坤和母亲高兴不已。令人不解的是,倪坤尚有40多平方米的自住私房和户口,却一直等到拆迁结束,也没等来对倪坤的补偿安置。
在一审庭审中,才发现,户口在册3人(父亲倪洪武去世后,户口未注销)的房屋,在补偿安置中莫名其妙出现了居住4人的怪事,另外标明两个在此居住的人,不仅从来没在此住过,而且在其它处,有合法居住楼房,另有出租房等。北京鑫鸿运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强加两个居住人,这两个不在此居住的人是否侵占了倪坤的利益?这其中的奥妙只有拆迁公司的人明白,但有一点是应该明确的:未成年人倪坤的住房权利被侵害了。
倪坤母子生活极其困难,倪坤合法利益被侵占。恳请相关部门理应查清事实真相,维护未成年人倪坤的合法利益.让弱小的倪坤感受到社会的公正与温暖!
乘车路线,龙潭湖750、352路龙爪树下车即是。
倪坤的姑姑倪红云
联系电话:13264480071。
20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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