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4)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南京访民居小玲因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非法解除“聘用协议”在京上访已7年有余。为了活命,居女士于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一大早就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8届三中全会开完了,居小玲以为她反映的问题会有着落,原来还是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她反映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什么部门都不管,居小玲让人力资源部接待人员开个条子,准备去联合国反映,架不住不作为的接待人员太爱党国,没有给予居女士一条活路。
最后,党国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给了居小玲女士一张周而复始解决不了问题答复函:向有关的人大、法院、检察院。有关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又是指哪一级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呢?到民主国家的法院诉讼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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