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4)权利运动发布:
在中共18届三中全会结束日到钓鱼台国宾馆割腕的河北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城铺镇小吴村的张春花,昨天(11月23日)上午从拘留所获得自由。2013年11月12日下午,张春花与石家庄的张梦颖、唐山的于振云三人,在钓鱼台国宾馆割手腕自杀,被武警叫来120车送到海军医院,后公安局的通知驻京办接回去拘留10天。
张春花说:由于我流血多产生头晕被接排在一个床上躺着,晚上十点左右,我们乡政府司法所的李秀江所长和他的同事来了,明知故问地问我在北京干什么了?我说因为当地政府的不作为导致我在北京割腕自杀。不到半个小时,突然就来了十几个小伙子把我连人带床给推出了病房,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迟了,他们把我架上早已经准备好的面包车,然后用胶带缠上我的双手,又用胶带缠住我的双脚,在把手和脚缠在一起,嘴巴用毛巾堵住,用的黑色头罩把我的头套上,警告告我不要反抗,不听话就打我。我手脚嘴都被控制了没有办法,只有被他们强制绑架回县公安局,他们不管我的伤口怎么样了,也不让我去医院看看我的伤情,就说我在北京割手腕制造影响和散发传单对我拘留十日。
据了解,张春花是因为土地被抢、以及残障女儿的福利遭克扣而上访。张春花说:我在北京割腕自杀全是当地政府官员不作为造成的这难道全是我的错误吗?我现在真是没有人权了,贪官太不讲理了,宪法还在我们老百姓身上管用吗?
张春花电话:1803202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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