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8)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阜宁县益林镇的韦红花,因丈夫颜廷忠遭当局报复构陷入狱而于18届三中全会期间进京伸冤。2013年11月11日,韦红花到北京府右街向有关部门寄信,在马路边遭警察盘查后以帮助“解决问题”为由送久敬庄,后由盐城市驻京办派人押回。11月13日,滥用职权的阜宁县公安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将韦红花送进拘留所囚禁五天。
2011年7月12日,颜廷忠见正在北京上访的妻子韦红花等人又被关押黑监狱,就向北京警方报警、并带领警察抄了黑监狱的7个窝点。当时国内的新京报、南都报等媒体都在该起北京警方取缔黑监狱行动给予了报道。这,当然也使江苏阜宁当局恼羞成怒,很快由助纣为虐的阜宁公安对颜廷忠秘密抓捕,并以“敲诈勒索罪”拘留关押,最后由阜宁县法院批准逮捕,并于2011年11月29日作出阜刑二初字第0134号刑事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颜廷忠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对于颜廷忠被以“敲诈勒索罪”构陷判刑4年半的结果,阜宁县法院范红兵曾对韦红花说:希望你能够理解,这个案子不是我们作得了主的。
稍知党国上访规则的人明白,访民送久敬庄属于正常上访,只是因为敏感时期的维稳需要而关押遣送,而且在北京公安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案件移送,江苏阜宁公安是没有权力对韦红花处以行政处罚的。也就是说,阜宁县公安对韦红花的行政拘留属于滥用职权的不法行为。
今天刚刚获得人身自由的韦红花说:我在马路边邮寄信件,怎么可能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阜宁县公安的无法无天行为,韦红花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与控告。
韦红花电话:1896192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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