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宅由于开发商超越规划红线强行违法施工导致成为危房、20多处漏水、下水道和化粪池被恶意堵住,致使我全家无法正常生活。由于我在上海寻求各种途径解决诉求无果,被逼无奈我砸了开发商的两块儿门玻璃,本来一个很小的治安案件却被公安恶意升级为刑事案件来处理造成了我从上海到最高法的逐级诉讼。
今天(11月4日)上午十时本人去最高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再审申诉状。我先到立案大厅11号窗口领取绿色表格(绿色表格为初访表格),填好表后交给6号窗口登记,6号窗口核实材料盖上章后被告知到三楼第四侯等室,坐了大约十分钟被告知中午休息下午再来。
下午两点钟,我再次到了第四侯等室被叫到320房间接谈。接谈员告诉我,“请您等到2014年的2月18日来,由法官接待你。这天请你带再审申请书、前几审的判决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材料、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人的话)。”
我办完事到一楼大厅出口处被两名警察拦住不让出门,被告知出门要拿身份证到后面去登记。我按照警察的要求去给身份证登记。登记完后被扣押身份证,我据理力争,他们狡辩说,“这是惯例,你又不犯法你怕啥”。我争辩时被十几个警察团团围住,如果不从可能挨打,我很无奈地屈从。这种行为等于用扣押身份证来扣押我。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被押上送往久敬庄的公交车,公交车共有四五十个人都是类似情况。
到久敬庄登记好后,为了防备最高法栽赃陷害回到上海后被非法打击,我从久敬庄逃了出来。
本来我在地方法院受腐败的迫害遭遇判决不公,本想来到最高法寻求公正。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程序依法到最高法提交行政再审申诉状,没想到最高法也会做出如此荒唐的惯性之事,我百思不解!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残障人士权益项目编辑